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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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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白云飞 | 时 间: | 2008-7-20 17:04:39 | 内 容: | | | | 我在07年3月份的时候在市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承诺今年三月底交房,如果超过交房期限三个月没交房,业主可退房,并赔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但我已按揭了将近一年,产生了3万多元的银行利息,如果我现在要求退房的话,这些利息是不是应由开发商负责. | |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江西搜房网』回复 | | 据相关人士回答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且至今未能提供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已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解除,房地产公司应退您支付的购房款,承担期间您支出的购房必要费用。如:公证费、律师见证费、登记费、按揭保费等。您也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 由于涉及按揭贷款,如果预售合同解除,那么您对所购房屋不再享有期待所有权,您可以解除按揭合同,并且由房地公司将银行已支付的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如果房地产产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是以抵偿您的贷款利息,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贷款利息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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