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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能否自行出售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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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本本 | 时 间: | 2008-7-16 9:52:42 | 内 容: | | | | 最近有开发商找到我们村的村委会,协商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的事,农村集体土地是我们农民公用的土地,请问村委会能擅自出售或转让给开发商的吗? | |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江西搜房网』回复 | | 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国有的有关法规,也给土地受让人带来了投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按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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